2016-06-08 浏览量 2562
一、基本规定
1.安昂商城会员消费,即可按照积分规则明确的计算方式累计积分,并可根据安昂商城规定兑换相应的实物礼品、服务等(以下统称“积分礼品”)。
2.安昂商城会员如有下述情形之一,安昂商城有权取消其参加积分活动资格:涉嫌利用虚假交易获取积分(包括为他人使用恶意手段刷积分行为)、所持安昂商城会员被停用或限制使用、自行注销、有逾期欠款行为、违反《安昂商城用户协议》、违反《安昂商城章程》或本积分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的。
3.安昂商城有权要求消费人提供消费交易发票、购买凭证等材料,以查实交易真实性;如消费人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安昂商城有权不予兑换;一旦查实消费人为虚假交易获取积分兑换套利或有逾期欠款行为的,以及违反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或我行相关约定规定的,安昂商城有权采取冻结积分、积分清零、冻结会员使用、销户等措施,并保留进一步追索的权利;如前述行为可能构成犯罪的,安昂商城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司法机关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4.积分为安昂商城对会员消费的回馈项目,在兑换取得积分礼品前并不构成会员资产,积分不可转让给其他会员或任何第三人,任何转让对安昂商城均不产生效力。
二、积分累积规则
安昂商城会员在安昂商城所产出的使用及消费行为可累计积分;部分业务按照实际金额计积分。但下列项目不予计算积分:
1.拖欠货款单笔不允许累计;
2.通过工具等手段恶意刷取的积分,经查实不允许兑换;
3.订单产生退货等行为,积分也将会随之扣除;
4.其他安昂商城指定的不进行积分兑换的交易会员账户;
5.仅限现金交易客户累计,月结客户月结订单不参与积分累计;
6.如由于会员未按照安昂商城规定操作,导致不应获得积分的交易被计算了积分,安昂商城有权扣除会员的该部分积分。
7.安昂商城有权审查会员消费人获取积分交易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正当性,并要求会员消费人提供消费记录等证明材料。如会员无法按期提供符合安昂商城要求的证明材料,安昂有权不授予账号会员积分、或采取扣回积分措施。
8.奖励积分是鼓励会员特定消费或使用有关产品或参加活动并符合奖励条件而额外计算的积分。奖励积分按积分奖励类活动所公布的活动条款计算和使用。
三、积分的计算方式
个人用户积分获得方式主要分为综合积分及奖励积分;
1.综合积分获取规则如下:
注册及绑定获得积分方式 | 获得积分值(分) |
新用户注册 | 100 |
完善信息(完善会员基本信息) | 100 |
消费获得积分方式 | 获得积分值(分) |
线上消费,不满10元不累计积分 | 实际消费金额*10%=积分回馈数量(不含运费) |
任务获得积分方式 | 获得积分值(分) |
每日签到(一天限1次) | 10 |
浏览商品(一天限1次) | 1 |
收藏商品(一天限1次) | 1 |
分享商品(一天限1次) | 1 |
发布询价(一天限1次) | 1 |
发布评论(按订单数计算,一条1积分) | 1 |
2.奖励积分:奖励积分是安昂商城为鼓励客户特定消费,用户重复购买消费并符合奖励条件而额外计算的积分;奖励积分按安昂商城积分奖励活动所公布的活动条款计算和使用;
注:
1)积分计算日期为该笔订单完成付款的时间、该笔操作完成的时间;
2)因任何理由将商品退换、快递物流争议或其他原因而退还款项者,安昂商城将扣除原先通过此笔交易取得的积分。
四、积分有效期
积分有效期为最长三年(以日历年度计算,含累计积分当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例“从2020开始算起的一年”)累计的积分于第三年12月31日到期,自动清零。
例: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间累计的积分,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超过三年的积分将会自动清零,且不可再恢复。
五、积分的查询客户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积分余额
1. 登录安昂商城官网:www.vipdo.cn,登录账号查询积分;
2. 拨打免费服务热线:400-098-1117;
3. 官网咨询在线客服,协助查询积分;
4. 关注公众号安昂商城,进入商城中心查询积分。
积分信息以安昂商城订单款项为准,根据客户需求对积分查询渠道进行调整、补充或完善;如用户对积分交易明细有疑义,可致电免费服务热线查询。
六、积分的兑换
1. 用户可依照本规则及礼品目录兑换积分礼品,安昂商城将相应扣减客户积分;
2. 积分礼品兑换标准、兑换规则均已兑换期间新公布的积分活动公告和礼品目录为准;
3. 特定积分礼品有一定数量限制,先申请先得,兑完为止,用户可选择兑换其他礼品;
4. 积分兑换由用户提交申请,用户每月仅限申请兑换一份礼品,剩余积分可下一个月兑换。
七、积分兑换方式
用户登录安昂商城网站www.vipdo.cn查询积分余额及积分礼品目录,确定礼品兑换品种数量后,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兑换申请:
1. 登录网站自助申请:用户根据礼品目录选定可兑换礼品,提交申请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礼品方可发放;
2. 公众号申请:关注安昂商城公众号,点击首页进入商城中心提出申请;
3. 电话:拨打免费服务热线400-098-1117申请兑换;
4. 所有礼品已经申请,既不可取消或更改,且用户提交申请即表明授权予安昂商城下单时账户积分不足兑换时,将提出申请不成功;
5. 配送信息查询:兑换申请成功,将受到短信提示包含订单编号,且可致电免费服务热线400-098-1117查询配送订单状态;
6. 用户提出兑换申请既视为同意安昂商城将用户名、联系电话、对账单地址等配送信息提交礼品供应商及配送单位并接受礼品配送服务。
八、积分商城兑换
1. 积分礼品目录将通过网站及积分手册等发布并更新积分礼品目录,网站或宣传品中的积分礼品图片仅供参考,以实物为准,部分礼品颜色、花色随机发送;积分可兑换现金(以红包形式,现金仅限在平台购买指定商品可用);
2. 所有礼品兑换一经申请,即不可取消或更改;
3. 积分礼品兑换属回馈活动,恕不提供发票,若非质量问题,所有积分礼品均不可退换退货、退款、退积分或兑换现金,如所兑换积分的积分礼品在运送过程中毁损或积分礼品本身有质量问题时,用户需在签收日起的7天内致电礼品单上注明供应商销售热线提出换货申请,超过7天将不予受理,退回时请务必保留原包装,内附说明书、附件相关凭证,如客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礼品质量问题,可致电礼品供应商申请维修;
4. 本积分活动所提供的积分礼品,由各积分礼品供应商提供,其质量、数量、款式、颜色、售后服务等问题均由供应商负责,安昂商城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和承诺;
5. 因用户所兑换的积分品而发生的相应所得税均由用户自行承担和申报。
九、积分商户兑换
1. 积分商户在兑换积分消费时,可使用积分兑换红包扣除部分消费在指定商品抵扣;
2. 积分折抵兑换消费款项占单笔消费应付总金额的比例视不同商户情况确定。(商户积分折抵兑换消费款项占单笔消费应付总金额的占比等规则详见网站公告);
3. 账单支付部分累积积分(该积分用户类型为我行指定不计积分的除外),积分兑换部分不再累积积分;
4. 商户兑换积分礼品金额中由刷卡、转账或者其他金额支付、部分金额由商户向消费人开具发票,积分兑换部分不开具发票。
十、积分礼品的配送
成功兑换的积分礼品均提供配送到用户服务,通常在用户提出申请后的20天内(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国定假日除外)进行订单处理和配送服务;实物礼品由个积分供应商按用户预留对账单地址信息(仅限中国大陆地区,不含港、澳、台)寄达用户手中,非实物礼品如手机话费、购物卡等仅发送至客户本人预留系统的手机号,请在兑换申请前一周核实对账单地址、邮编、手机号码,确保信息正确及完整;如因地址不详、错误或因变更未及时通知安昂商城客服或因无人收货、手机号码未预留或错误等原因造成的延迟送达,未能送达等均由用户自行负责。
(一)积分礼品的配送方式如下:
1. 送货上门:通常在用户提交申请后20天内(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国定假日及偏远地区、灾害天气等特殊情况除外);
2. 普寄包裹:无法提供送货上门服务的偏远地区以及相关管制地区将通过普寄包裹的方式配送;
3. 信函方式:购物券或其他有效凭证将通过信函方式邮寄给用户。
十一、积分的性质
积分为安昂商城平台会员消费的回馈项目,在兑换取得积分礼品前并不构成持卡人资产,积分不可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任何转让对安昂商城均不产生效力,未经安昂商城同意积分不能折算现金或给予其他非积分礼品的给付。
十二、法律关系
安昂商城与积分礼品供应商并无合伙、经销、代理关系或共同出卖人、广告媒体或保证人关系;如用户与本活动供应商所提供的积分礼品及售后服务有争议时,均由礼品供应商处理、解决;本积分活动是安昂商城对用户提供的无偿让利活动,用户对供应商提供的礼品及售后服务有争议时,安昂商城将负责协助用户与供应商去的联系,保证选择或指定的供应商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资质,但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修改及终止
安昂商城保留对本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并有权根据需要取消或修改相关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资格、计分规则、礼品及兑换标准等),并经相关途径(安昂商城官网、对账单、短信)公告后生效。
安昂自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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